【徵才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自辦科技計畫臨時人員(計畫助理)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自辦科技計畫臨時人員(計畫助理)徵才公告
甄選單位 |
作物改良課 (農產研究室) |
名額 |
■正取1名 ■備取1名(不得逾職缺數2倍) |
甄選編號 |
110-2-1 |
薪資 |
月薪: 學士34,916元/碩士40,901元 |
資格條件 |
(學經歷、專長等資料說明) 1.國內外大學以上食品科學、食品營養、農業化學(食品化學及加工)及園藝學系(園產品處理應用組)等相關科系畢業者。 2.熟悉農園產品開發與食品檢驗分析,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之訓練或食品技師證照者尤佳。 3.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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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1.協助農園藝作物加工試驗研究、產品開發及成分分析等相關業務。 2.執行農產各項分析儀器、品質檢測、加工機械設備之操作及實驗室維護。 3.計畫試驗分析、實驗結果、資料整理與撰寫報告等相關事項。 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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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點 |
本場(桃園市新屋區東福路二段139號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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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方式 (請勾選並敘明比率及標準) |
■面試(100%)。 □筆試( %):農業相關專業知識(考題範圍為作物生理學、作物學、作物生產概論、土壤學、作物育種學、試驗設計、植物保護、農業機械等)。 □專業技能測驗( 項 %):視業務需要訂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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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項 |
1.檢附臨時人員(計畫助理)報名表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工作經驗及相關證明文件,於110年3月29日前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逕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【327桃園市新屋區東福路二段139號人事室收】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作物改良課臨時人員(農產研究室計畫助理)」。 2.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予退件;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應徵紙本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 3.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,候補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 4.每月薪資為學士級34,916元/碩士級40,901元,工作契約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。 5.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,請於上班時間洽何昱圻助理研究員,電話:03-4768216#263。 6.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本場官網https://www.tydares.gov.tw徵才公告下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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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檔案 |